主要職責:
(1)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和制度建設。
(2)承擔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黨員隊伍建設和工會工作。
(3)指導學校的意識形態和黨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監督黨的統壹戰線方針政策在學校的貫徹實施。
(4)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助市委做好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幹部隊伍建設。
(五)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中小學德育課程教育教學工作。
(6)統籌管理教育系統人才工作。
(7)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管理。
(八)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教育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10)負責基礎教育管理,指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協調和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教學文件,審查基礎教育階段的地方教材。根據規定和權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畢業考試相關政策。推進素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