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屬於“行為稅”,是對某些特定經濟行為作為征稅對象的稅種。例如:簽訂經濟合同、設立會計賬簿等經濟行為。以下是書面解釋: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征收的壹種稅。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是指單位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和經濟交往等過程中所領取或填制、書立的,用以證明其活動、反映其經濟內容,明確權利義務的書面證明。 根據《印花稅條例》的規定,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印花稅法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印花稅的征稅範圍: (壹)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等所立的書據。 (三)營業賬薄,包括單位和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包括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書、工商業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印花稅按照憑證的不同種類,***設置了13個稅目,它們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探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 印花稅: 1、經營性賬簿: (1)含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資本公積)*萬分之五交印花稅 (2)其余經營性賬簿按5元/本貼花。 2、合同 按合同金額貼花或匯繳印花稅。 其中,銷售合同(包括妳方銷售的銷售合同,和對方銷售貨物給妳方,妳方保留的壹份合同)按銷售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金額*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也就是說,只要有銷售合同或采購合同,妳都要交印花稅。 這時的印花稅是按合同金額來交的,不是損益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更不是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如合同簽訂的金額為含增值稅的金額,要按該含稅金額*萬分之三來交印花稅) 原則上來說,合同交印花稅要壹份壹份合同進行統計。 有時,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太多,不便統計,稅務局會以主營業務收入打個八折或七折為基數,讓公司再按萬分之三的稅率交銷售合同印花稅。具體請和當地主管地稅局聯系。 附:印花稅稅率 1、比例稅率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五檔: 0.5‰、0.3‰、0.05‰、1‰、2‰。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壹;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2、定額稅率 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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