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處理
壹)收單註意事項:
所有與業務無關的票據均不予承兌。
如果不是我的賬單,請客戶當面背書,如果是記名賬單,請業主蓋章。
收到的票據票面金額大於應付金額時,在兌現前不得退回,差額部分在兌現後退回,作為“暫收款”。
業務部經理(包括外勤人員和出納)收到賬單後,應立即在賬單左上角劃兩行,並在收入傳票匯總欄註明收款日期、票據編號、付款銀行、金額和到期日。
2)承兌當地即期匯票的處理:
所有在當地即期收到的銀行本票,應於當日交換,並在收入會票匯總欄加蓋“第壹交換”和“第二交換”的戳記。如非當日交換,應在收入傳票匯總欄加蓋“交換”戳記,以便經辦人作為填寫相關賬簿的依據,避免濫用。
出納收入票據兌現或兌換後退票時,應檢查票據是否由公司出示,退票理由是否充分。體驗清楚後,他要立即聯系經理,通知客戶以最快的方式辦理退款手續。
出納承兌的即期匯票,存入銀行時應立即在“匯票清單”上登記,並標明銀行的類別,以便必要時與銀行對賬。
3)應收票據的處理:
出納收到應收票據時,應按到期順序妥善保管票據(外地來的票據應單獨保管,及時收回),並根據應收票據明細在“應收票據備查簿”中列示,保管票據的數量和金額應與應收票據備查簿中的記錄壹致。
當應收票據到期時,出納員應在該日期結帳,並與“應收票據備查簿”中的記錄核對,然後存入銀行。
客戶要求交換或取回公司保管的票據時,除現金交換外,應以書面申請為原則。主管允許兌換時,出納應在“應收票據備查簿”中更改記錄,並要求主管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