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修訂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訂新增的壹個損益類會計科目,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項目中反映。該科目專門用於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其他收益期末結轉至本年利潤,結轉後該科目無余額。
借:其他收益,
貸:本年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