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
1)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外購原材料(這裏的外購原材料是指專門為建造在建工程而購入的各種物資,應先記入“工程物資”,領用時再從“工程物資”轉出。)
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2)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生產的原材料(這裏是指為生產企業產品而購入的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成本價)
另,如果是領用本企業產品時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擴展資料:
在建工程的核算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
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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