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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註冊會計師資格證書的公職人員可以兼職嗎?

公職人員不能兼職註冊會計師。因為作為註冊會計師,在執業時,必須以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人員的身份執業,不能兼職。但是,作為註冊會計師,可以兼職。只是不能報註冊會計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第二十二條註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執行審計業務,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

(二)索取或者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接受委托催收債務;

(四)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開展業務;

(五)同時在兩個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六)宣傳其吸引業務的能力;

(七)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擴展數據:

根據註冊會計師管理制度:

1.報考條件: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指審計、統計、經濟學)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之壹者;

2.成績認定:考試每科采用百分制,60分為分數線。單科成績證書在以後連續四次考試中有效。

3.註冊:凡通過註冊會計師普通考試者,均可獲得申請加入註冊會計師協會成為非執業會員的資格。要取得執業會員資格,必須按照規定加入會計師事務所,並有兩年審計經驗。

根據《註冊會計師法》的規定,申請成為註冊會計師的申請人應當通過註冊會計師普遍考試,並從事審計業務兩年以上,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註冊。

4、未註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到刑事處罰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經濟管理方面犯有嚴重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

(4)停止執行註冊會計師業務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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