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承包商應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申請貼花。
印花稅中,建築安裝工程合同不含增值稅。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應附加合同金額的0.3‰,由承包人負責支付。
第二,印花稅的征收範圍
1,購銷合同0.3‰;
2、加工合同0.5‰;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0.5‰;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0.3‰;
5.房產租賃合同1‰;
6、貨物運輸合同0.5‰;
7、倉儲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為0.05‰;
9.財產保險合同1‰;
10,技術合同0.3‰;
11,產權過戶文件0.5‰;
12,業務賬簿
(1)記錄資金的賬簿0.5‰;
(2)每本對方賬本5元;
13、權利、執照照片每張5元;
14,炒股3‰;
根據上述征收範圍,對會計、審計進行咨詢而訂立的合同屬於技術支持合同,也應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