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如果不符合預付款項的性質,是否需要調整到正確的科目。
是否因供應商破產或撤銷而無法再收到采購商品的預付款,已按管理權限核定為壞賬,並將預付款轉售。
(2)選擇金額較大的預付款項或關聯交易,確認其余額和交易條件。
(3)資產負債表日後檢查預付款項、存貨、在建工程等明細科目,並查看相關憑證,核實期間後是否已收到實物和轉銷預付款項,分析資產負債表日預付款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9.固定資產“估價和分配”的確定(3個步驟)
①分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識別固定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
②對於存在減值跡象的固定資產,查看管理層編制的減值測試計算表,檢查現金流預測、折現率等數據的合理性。
③檢驗期後固定資產的處置和報廢。
10,固定資產(“存在”識別,3個程序)
(1)以固定資產明細賬為切入點,進行實地追溯,證明會計記錄中所列固定資產的存在,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狀況;
(2)取得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相關證明文件並做相應記錄,檢查其預計凈殘值的調整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檢查本期固定資產的增加情況。
11.應付賬款(“完整性”確定,4個程序)
(1)在財務報表未來查看應付賬款明細賬中貸方金額的對應憑證,關註供應商發票和入庫日期,確認過賬時間是否合理。
(2)取得被審計單位與其供應商之間的對賬單,調整對賬單與被審計單位財務記錄之間的差異(如在途款項、在途貨物、付款折扣、未入賬負債等。),查明是否存在未入賬的應付賬款,確定應付賬款金額的準確性。
(3)對於以後財務報表中的付款項目,核對銀行對賬單和相關付款憑證(如銀行匯款通知書、供應商回單等。),並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了解是否存在未及時入賬的應付賬款。
(4)結合存貨監管程序,檢查財務報表日前後被審計單位的存貨入庫信息(驗收報告或收款憑證),檢查是否存在大額到貨單,確認相關負債是否計入正確的會計期間。
12,應付職工(“誠信”認定,4個程序)
(1)檢查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情況,與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在建工程等相關賬戶進行核對,確定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2)檢查當期應付員工工資的發生情況。
①獲取根據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薪酬標準計算的員工薪酬的薪酬計算表,查看薪酬標準的相關規定,選擇樣本進行輸入測試。
(2)國家對職工薪酬的依據和比例有規定的,檢查是否按規定的依據和比例計提。
(3)獲取管理層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歷史經驗數據和當前計劃預測的員工薪酬估算的信息。
(3)檢查證明文件,以確定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檢查應付職工薪酬的事後支付情況,關註是否有確鑿證據表明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表批準日之間有必要對資產負債表日原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進行調整。
13,庫存(“估價和分配”確定,4個程序)
(1)實施存貨估值測試;
(2)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的計價方法,核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所依據的數據、假設和方法,考慮確定可變現凈值的原則,評價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合理性;
(3)檢查存貨的後期銷售情況,確定後期售價是否低於成本;
(4)在執行庫存監控程序時,觀察庫存的狀態。
14,庫存“存在”的標識
(1)年底執行存貨監管程序;
(2)如果進行庫存監督不可行,則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例如,向庫存保管人證明庫存的數量和狀況;
(3)必要時,聘請專家確定庫存的數量和狀況。
15.資產減值損失(“完整性”確定,2個程序)
(1)執行資產減值損失分析程序;
(2)重新計算資產減值損失金額。
16.第三方保修或庫存控制的處理
(1)向持有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第三方證明存貨的數量和狀態。
(2)進行檢查
(3)其他程序包括:
①實施或安排其他註冊會計師對第三方存貨進行監督(如果可行);
(二)取得其他註冊會計師或服務機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適當性報告,以確保適當的庫存和儲存;
③查看與第三方持有的存貨相關的單據和記錄(如倉單);
(4)存貨作為抵押物時,需要其他機構或人員確認;
17,遞延收益“完整性”(4個程序)
(1)查看政府補貼的相關文件;
(2)核對政府補助的銀行收據等原始證據;
③檢查公司是否符合政府補助的確認條件,是否符合政府補助所附條件;
④檢查政府補助在資產相關政府補助和收入相關政府補助之間的分類是否恰當,並根據上述分類進行適當的會計處理。
18,應交稅費的“完整性”。(4個程序)
(1)獲取集團內部交易的定價安排,與外部交易的定價原則進行比較,判斷內部交易定價的合理性;
②將各公司利潤指標與集團、行業平均水平進行比較,並調查差異顯著的原因;
(3)取得在稅務機關備案的轉讓定價文件,檢查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經稅務機關審核;
④對於明顯不合理的轉讓定價安排,應按照公允定價計算稅負,有重大影響的應進行調整。
19、交易性金融資產“估值與分配”的確定(4個步驟)
①查看與期貨交易相關的合同;
(2)期末查看期貨交易對手提供的相關交易品種報價資料;
③檢查期貨交易形成的相關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
(4)必要時聘請專家確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20.抵押資產、“權利和義務”的確定以及“列報和披露”的確定
(1)致銀行確認抵押資產狀況及金額的信函;查看“發票、憑證”等與抵押資產相關的原始憑證;
(2)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未按期履行支付義務,抵押資產是否已被強制執行或處分。
(3)檢查抵押資產是否已按規定在財務報表中充分披露。
21,關聯交易,“列報與披露”標識
①了解交易的商業原因。
②檢查確認交易的支持文件(如發票、合同、協議、倉儲運輸單據等相關文件)。
③如果與關聯交易相關的可用審計證據有限,考慮實施以下審計程序。
1)給關聯方的關於交易條款和金額的函件,包括擔保和其他重要信息;
2)檢查相關方擁有的信息;
3)向與交易相關的人員和機構(如銀行、律師等)寫信或討論相關信息。
22.研發支出的“發生”
(1)檢查研發費用增加情況:
(1)獲取相關協議、董事會會議記錄等文件和資料,檢查開發支出的性質、構成和計價依據,檢查其是否為被審計單位所擁有或控制;
(2)獲取相關會議紀要、無形資產研發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相關資料,以確定研發項目處於研究階段還是開發階段;不同階段的資本化和費用化處理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查看R&D費用明細表,抽查員工幾個月的工資、折舊等費用,與相關科目是否壹致。
(2).檢查研發支出的減少情況:
(1)檢查R&D費用明細表,結合管理費用審計,檢查費用化費用結轉處理是否正確;
(2)審查已使用或已達到預定目的的研發項目是否結轉至相關資產項目。
(3)對研發支出實施截尾測試,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前後數日內研發支出的明細賬戶和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跨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