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的稅收有很大差別。
首先,香港稅種少,內地稅種多。
其次,香港的稅率低,如香港企業的利得稅,稅率僅為16.5%,內地的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為25%。
香港稅局只對企業和個人來源於香港本地的所得征稅,內地的則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其中,對“居民納稅人”來源與境內外的所得,均要征稅。
香港不對商品和勞務課征流轉稅(範圍狹窄的煙酒碳氫油等除外),更沒有繁苛的發票管制制度,因此香港稅制十分簡潔、方便納稅人。稅法規定也相當穩定,所有的變動均需通過立法機關的審議通過才能生效。這與中國內地幾乎完全依靠國家稅務總局每年上千件的紅頭文件征稅,所導致的稅法不透明、不穩定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