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機構
市人事局、財政局抽調人員成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按照各自的分工,負責全市的考試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芝罘區南大街61號,聯系電話:)。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壹)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壹)、中級會計實務(二)四個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三)200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於2004年5月29、30日舉行。
三、報名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壹)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壹)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壹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第(壹)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即2003年底。
四、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1999〕53號文執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25元。
五、報名組織
我市200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從12月1日至12月10日,請各部門(單位)抓緊時間領取報名材料(報名信息卡、報名手冊、報名表、雙面膠條等),辦理報名手續。
新考生報考時須攜帶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指經濟、統計、審計專業)原件。2003年老考生可憑原準考證原件報名,不再審查資格。
報名工作須由所在單位(或存檔單位)人事部門統壹辦理,不受理個人報名。各級財政部門參與同級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主要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的審查。
在組織2004年度會計考試報名工作時要註意以下幾點:
1、由於中級資格考試實行兩年滾動管理,2003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04年度考試報名時須正確填塗2003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或填寫錯誤,導致2004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03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其後果自負。
2、為保證報名信息準確,請各單位負責通知考生在2004年1月1日至10日通過168信息臺(電話16893711)、煙臺人才熱線查詢,如有錯誤應在1月10日前到各單位更正。各單位匯總後於1月12日前報市人事考試中心,沒有查詢造成錯誤的後果自負。
六、教材
(壹)200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3年度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二)教材征訂工作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教材征訂與考試報名工作同時進行。
(三)為保證考試用書的及時發行,請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於12月11日前將會計考試用書數量傳真至市財政局會計科,傳真電話:.
七、組織領導
各級人事部門、財政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同簽發有關文件,部署有關事宜,認真落實各項考務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切實做好會計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
二00三年十壹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