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上規定應作銷售收入的行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會計上不作銷售收入,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視同銷售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庫存商品等。
3、會計上不作銷售收入,增值稅視同銷售處理,企業所得稅不作視同銷售處理,不征企業所得稅。
借:在建工程等,
貸:庫存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