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填制或取得起,經過審核、記賬、裝訂到歸檔為止,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辦理業務。手續和進行處理的過程。
正確、合理地組織會計憑證的傳遞,有利於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了解經濟業務活動的情況,加速對經濟業務的處理; 同時,有利於加強各有關部門的經濟責任,也有利於實現會計監督,以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
內容
1、確定傳遞線路
要根據經濟業務的特點、經營管理的需要以及企業內部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分工情況,合理確定各種會計憑證的聯數和所流轉的必要環節。既要做到有關有關部門和人員能利用會計憑證了解經濟業務的發生和完成情況,確保對會計憑證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和審核,又要避免會計憑證傳遞經過不必要的環節,影響傳遞速度,降低工作效率。
2、規定傳遞時間
要根據各個環節辦理經濟業務的各項手續的需要,明確規定會計憑證在各個環節的停留時間和傳遞時間。既要防止不必要的延誤,又要避免時間定得過緊,影響業務手續的完成。
3、建立會計憑證交接的簽收制度
為了保證會計憑證的.安全、完整,在各個環節中,都應指定專人辦理交接手續,做到責任明確、手續完備且簡便易行。
意義
1、通過會計傳遞,有利於及時的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通過會計傳遞程序和時間就能把有關經紀業務完成情況,及時的反映有關部門和人員,以保證會計憑證按時送到財務會計部門,及時記賬,結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
2、通過會計傳遞,有利於正確的組織經濟活動,貫徹經濟責任制,通過正確的組織會計憑證的傳遞,能把本單位各有關部門和人員的活動緊密聯系起來,明確分工協作關系,強化各工作的監督和制約作用,體現經濟責任制度的執行情況。
3、通過會計憑證的傳遞,能加強會計監督。會計憑證實際上起著相互牽制、監督的作用可以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正確的完成各項經濟業務,並按規定辦理好各種憑證手續,從而加強各部門崗位責任制有立法會會計的監督作用。
要求
1、要根據經濟業務的特點,企業內部機構的設置和人員分工的情況,以及經營管理上的需要,恰當地規定各種會計憑證的聯數和所流經的必要環節。做到既要使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能利用憑證了解經濟業務情況,並按照規定手續進行處理和審核;又要避免憑證傳遞通過不必要的環節,影響傳遞速度。
2、要根據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經濟業務辦理必要手續(如計量、檢驗、審核、登記等)的需要,確定憑證在各個環節停留的時間,保證業務手續的完成。但又要防止不必要的耽擱,從而使會計憑證以最快速度傳遞,以充分發揮它及時傳遞經濟信息的作用。
3、建立憑證交接的簽收制度。為了確保會計憑證的安全和完整,在各個環節中都應指定專人辦理交接手續,做到責任明確,手續完備、嚴密、簡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