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報考條件如下:
(壹)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綜合階段考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因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因違規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註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免試:
1、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統計師或具有經濟學、管理學和統計學相關學科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簡稱免試申請人),可以申請免予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2、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按照互惠原則與境外會計職業組織達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試科目的,符合豁免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免予部分科目考試。
3、免試申請人取得免試科目資格後,免試科目長期有效,不得提出變更免試科目。
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會計》、《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