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企業預交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預繳建築安裝預交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實施項目法施工的,施工企業的項目部應在月末,向施工企業所屬總機構或者二級分支機構結轉:
借:內部往來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季度或月度預繳
根據季度或者月度實際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此筆分錄只能由建築單位總機構或者二級分支機構編制。
3、年度匯算清繳
根據稅法計算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建築業外地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壹般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2、小規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的特點
1、以所得額為課稅對象,稅源大小受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企業所得稅的課稅對象是總收人扣除成本費用後的凈所得額。凈所得額的大小決定著稅源的多少,總收人相同的納稅人,所得額不壹定相同,繳納的所得稅也不壹定相同。
2、征稅以量能負擔為原則
企業所得稅以所得額為課稅對象,所得稅的負擔輕重與納稅人所得的多少有著內在聯系,所得多、負擔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負擔能力小的少征,無所得、沒有負擔能力的不征,以體現稅收公平的原則。
3、稅法對稅基的約束力強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如果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家稅收法規抵觸的,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納稅。這壹規定彌補了原來稅法服從於財務制度的缺陷,有利於保護稅基,維護國家利益。
4、實行按年計算,分期預繳的征收辦法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壹般是以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的,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征收辦法。對經營時間不足1年的企業,要將實際經營期間的所得額換算成1年的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