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的科目代碼可以手工錄入,但不能和已錄入憑證重號否則可能會導致覆蓋。填制記賬憑證時,寫科目代碼是為了便於會計數據的系統錄入和數據加工。科目代碼不是必寫項,可以不寫科目代碼。對會計科目進行編碼的目的在於:
1、保證會計科目的惟壹性。
2、簡化會計數據的表現形式。
3、便於對會計數據加工處理。
填制記賬憑證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審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審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賬憑證。這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壹個重要環節。
2、內容完整。即記賬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記賬憑證的日期,壹般為編制記賬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賬分錄的記賬憑證,雖然需要到下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賬內進行登記。
3、分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類型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壹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能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壹張記賬憑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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