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們老師說的對,可能是妳理解上有壹些誤區,這樣講吧,金融資產分為四類,即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中只有第壹類,即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它的交易費用是計入投資收益中的,其他三類的交易費用是要計入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都是以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進行後續計量的,無論取得時的價款多少,成本反映的永遠是面值,分錄為: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面值)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的款項)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以上兩者的差額,或借方)
利息調相當於以前的溢折價,因為成本中只能是面值,所含的交易費用只能以銀行存款與成本的差額形式反映在利息調中,所以利息調即反映的是溢折價和交易費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債券投資也是壹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