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業務的主要內部規範有哪些?
1,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專業會計人員,非會計專業人員,不得從事代理記賬。2.代理記賬人沒有得到客戶的認可,公司必須根據客戶的要求指定另壹個人,直到客戶滿意為止。3、定期向客戶了解代理記賬人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加以改進。4.依法制止客戶提示會計處理不當或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無效的向公司或主管財務部門舉報。5.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應按約定時間報送委托單位。6.承辦代理記賬業務時,必須向客戶說明代理範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和收費標準,不得以個人名義承辦業務或擅自收費。7.不得在委托單位或通過委托單位獲得代理費以外的任何利益。8.代理記賬員定期參加會計業務培訓。9.當壹個會計因為某種原因換工作或離職時,他必須把他所有的會計工作移交給他的接替者。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辭職。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繼續辦理移交未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