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稅納稅申報表有:綜合納稅申報表(含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地方建設基金、印花稅等)、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資源稅納稅申報表、車船稅納稅申報表、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等。
國稅每月需要申請的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表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季度: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
地稅申報表種類
1、月報表:綜合報表(稅種方面,壹般都是地稅提前核定好的,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
2、月報表:個人所得稅表
3、季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封面、表單選擇表、企業基礎信息表、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俗稱主表)及其附表組成。
A類的因該是查賬征收,B類的是核定征收,但是核定征收的企業是不需要進行年報的。
附: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填報說明本表列示申報表全部表單名稱及編號。納稅人在填報申報表之前,請仔細閱讀這些表單,並根據企業的涉稅業務,選擇“填報”或“不填報”。選擇“填報”的,需完成該表格相關內容的填報;選擇“不填報”的,可以不填報該表格。對選擇“不填報”的表格,可以不上報稅務機關。有關項目填報說明如下:
1.《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
本表為必填表。主要反映納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納稅人基本信息、主要會計政策、股東結構和對外投資情況等。納稅人填報申報表時,首先填報此表,為後續申報提供指引。
2.《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
本表為必填表。是納稅人計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主表。
3.《壹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
本表適用於除金融企業、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外的企業填報,反映壹般企業按照國家統壹會計制度規定取得收入情況。
4.《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
本表僅適用於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企業)填報,反映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取得收入情況。
5.《壹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
本表適用於除金融企業、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外的企業填報,反映壹般企業按照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規定發生成本費用支出情況。
6.《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
本表僅適用於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企業)填報,反映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發生成本支出情況。
7.《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
本表適用於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填報,反映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性組織等按照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取得收入、發生成本費用支出情況。
8.《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本表由納稅人根據國家統壹會計制度規定,填報期間費用明細項目。
9.《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本表填報納稅人財務、會計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會計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下簡稱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行為、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特定業務,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1.《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會計上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而稅法規定不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需要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2.《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投資收益,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3.《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14.《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職工薪酬(包括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性繳款、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支出),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16.《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捐贈支出,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7.《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
本表填報納稅人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8.《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
本表填報納稅人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規定,2014年及以後年度新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及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稅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
19.《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資產損失,以及由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0.《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貨幣資產、非貨幣資產、投資、其他資產損失,以及由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1.《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企業重組所涉及的所得或損失,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2.《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1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政策性搬遷所涉及的所得或損失,由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3.《特殊行業準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本表填報保險公司、證券行業等特殊行業納稅人發生特殊行業準備金,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4.《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
本表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需要在本年度結轉彌補的金額,本年度可彌補的金額以及可繼續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虧損額。
25.《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所享受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等優惠的項目和金額。
26.《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項目和金額。
27.《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2)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發生的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減計收入的項目和金額。
28.《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3)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發生的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減計收入項目和金額。
29.《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4)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情況和金額。
3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減免所得額(包括農、林、牧、漁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基礎設施項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以及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項目等)的項目和金額。
31.《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金額。
32.《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減免所得稅(包括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民族自治地方企業、其他專項優惠等)的項目和金額。
33.《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情況和金額。
34.《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的情況和金額。
35.《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購買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稅額情況和金額。
36.《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來源於或發生於不同國家、地區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和應抵免的企業所得稅額。
37.《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來源於或發生於不同國家、地區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調整後的所得。
38.《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A108020)
本表填報納稅人境外分支機構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發生的稅前尚未彌補的非實際虧損額和實際虧損額、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非實際虧損額和實際虧損額。
39.《跨年度結轉抵免境外所得稅明細表》(A10803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發生的來源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稅額。
4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
本表填報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按規定計算總分機構每壹納稅年度應繳的企業所得稅,總、分機構應分攤的企業所得稅。
41.《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
本表填報總機構所屬年度實際應納所得稅額以及所屬分支機構在所屬年度應分攤的所得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