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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食品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過期食品是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涉及過期食品的企業,應通過“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庫存商品”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過期食品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麽做?

1.當食物過期時: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2.經公司管理層批準後: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由於管理不善,糧食發黴變質,相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需要轉出。

待定財產毀損、溢出的主體是什麽?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確認的各種財產清查損益和毀損的價值。以及運輸途中材料的異常短缺和損失。其中,如果企業有盤盈固定資產,應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中記為以前差錯。企業可以根據存貨盤盈和存貨盤虧的資產類別和項目,對本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財產毀損、溢損的,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進行賬務處理,處理後本科目不得有余額。

庫存商品的主體是什麽?

存貨屬於資產類,核算企業存貨中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包括存貨中的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銷售部門待售的商品、展覽用商品和存放在外面的商品。制造修理驗收完畢入庫後,本企業來料加工制造的產品和為其他單位加工修理的產品也用本科目核算。企業可以根據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規格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