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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有幾個級別?

初級會計師 也叫助理會計師

中級會計師

高級會計師

註冊會計師 (最高級別)

會計師(accountant)指具有壹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可以接受當事人委托,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會計人員,如中國的註冊會計師,美國的執業會計師(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英國的特許會計師(chartered accountant),日本的公認會計師等。在西方國家,會計師是自由職業者。在中國,會計師又是會計幹部的技術職稱之壹。

初級會計職稱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中級會計職稱

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財務管理》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經濟法》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高級會計職稱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專業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復雜財務會計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註冊會計師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試卷二)。

中國的會計師制度,創始於中華民國時期的1918年。當時北洋政府農商部頒布了《會計師暫行章程》,對合格的會計師發給證書。1927年,國民政府財政部頒布了《會計師註冊章程》;不久會計師劃歸工商部管理,另頒布了《會計師章程》;1929年,立法院公布了《會計師條例》。1945和1946年又先後頒布《會計師法》和《會計師檢核辦法》,對會計師資格的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開設和業務範圍、會計師公會、會計師的懲戒處分等,都作了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1951年10月24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制定了《核定會計師管理規則》,規定經所在地市工商局或縣人民政府核準的會計師,可以在當地執行業務,1980年12月23日,財政部頒發了《關於成立會計顧問處的暫行規定》,規定具有壹定會計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人員,經居住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考核批準,可以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在執行工作任務時,用註冊會計師稱號。註冊會計師承辦業務,由註冊會計師組成的會計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