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印章屬於受控印章。妳應向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然後持下列材料到公安局指定的正規刻章場所刻章: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代理人的委托書或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公安部門批準後,方可刻制企業印章。沒有公安部門的批準,正規的刻章店是不能隨意刻章的。不同類型的公司向公安部門申請刻章的材料如下:
1.中外合資、合作企業須持有中方合資者的介紹信原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附樣本兩份;
2.外商獨資企業應持有所在區、縣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的介紹信原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章,壹式兩份;
3.企業分支機構的印章為企業單位介紹信和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印章壹式兩份;
公安機關經審查登記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出具刻制印章通知書,由指定的刻制廠刻制;不符合條件的,應告知需重新提交的事項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扣押、銷毀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