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單項合同額10萬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2項及以上,工程質量合格。
(1)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共廣場;
(二)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者汙水處理工程;
(3)城市燃氣工程或熱力工程;
(4)城市固體廢物處理項目。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3、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施工技術管理經驗並具有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4、企業具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60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4人,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20人。
5.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建造師不少於10人。
6.企業註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7.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在6000萬元以上。
8.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