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企業籌建期發生的資本支出不準在開辦費中列支,包括購建機器設備、建築設施、各項無形資產等支出。那麽,籌建期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是否提折舊: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第17條的規定,除“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第21條的規定,企業在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下月起計提折舊。因此,在籌建期內購入的固定資產,應該計提折舊。
2、籌建期折舊賬務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籌建期間的費用應記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科目,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壹次性攤銷記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因此,企業可以單獨設二級科目“長期待攤費用——折舊費”,進行籌建期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分期攤銷計入相關的成本費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