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要求,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能夠確定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地攤銷。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來源於合同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合同或法律規定有明確的使用年限。源於合同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不得超過合同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的期限。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七條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地攤銷。企業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攤銷,直至不再確認為無形資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預計實現方式不能可靠確定的,采用直線法攤銷。壹般情況下,無形資產的攤銷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但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新企業會計準則附錄也規定,無形資產核算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