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固定資產科目的設置:
由於外資企業可以保稅進口設備,這種設備壹定期限(壹般是5年)內不經海關批準不得轉讓,所以這種設備必須這設置會計科目時考慮到。壹般這樣設置科目“固定資產—XX分類—XX設備—保稅設備”、“固定資產—XX分類—XX設備—非保稅設備”。如果這種設備比較少也可以不通過設置科目而設置備查賬模式來管理。
在手工賬條件下這種科目設置對統計數據是比較麻煩的,例如我想查所有自營出口的收入就比較麻煩了,壹般可以通過多欄賬的模式來解決,但是還是很麻煩。如果使用財務軟件就簡單多了,將出口和進口的模式作成輔助核算(oracle可以用彈性域)就可以很方便的解決多口徑統計的問題。
二、外幣科目的設置:
有出口業務壹般要在“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和“主營業務收入”設置外幣賬戶,如果有外幣貸款,則需要設置外幣核算。
加工貿易是我國對外貿易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工貿易分為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來件裝配),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分別按財務核算方式、海關監管程序和稅收征管辦法的不同確定。
三、產成品科目的設置
產成品科目和原材料設置是有差異的,如果壹個企業只有內銷和自營出口這兩種業務行式,在實際出口以前,除非是非常單純的訂單式生產,否則壹般很難判定具體那個產品會出口還是會內銷,所以在產成品科目可以不按內外銷進行二級科目的核算,除非妳能認定這批產品確實是出口。但是如果企業還從事進料加工業務則情況就復雜了,由於進料加工的原材料制成的產成品必須出口,所以產成品中必須單獨核算進料加工形成的產成品,則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產成品—P—進料加工”(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2、“產成品—P—非加工貿易”(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3、“產成品—P—來料加工”(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四、原材料科目的設置:
由於按海關要求進料加工的原材料必須專門用於加工出口產品,專料專用、專料專放、專料專賬,不能與國產料混放、調換頂替。所以必須單獨設置進口原材料的二級科目,例如某企業除了在國內外購原材料B外,還通過“自營進口”、“進料加工”和“間接進口”三種方式進口原材料,其科目原材料科目設置如下:
1、“原材料—B—進口原材料—自營進口”(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2、“原材料—B—進口原材料—進料加工”(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3、“原材料—B—進口原材料—間接進口”(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4、“原材料—B—國內原材料”(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包裝物、輔料等科目的設置可以比照原材料科目的設置,對部分免費獲得的輔料可以不記金額賬只記數量備查賬。
五、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科目的設置:
由於企業必須單獨核算外銷收入,以便計算退稅和進行企業管理等需要,所以必須單獨設置外銷收入的二級科目,以區分外銷和內銷收入。
例如某企業即出口A產品也內銷A產品,則需要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下分別設置“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外銷收入”和“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內銷收入”。如果企業的出口形式分別為“自營出口”、“進料加工”、“來料加工”和“間接出口”四種模式,則需要分別按出口形式設置明細核算科目,按上例,則科目設置如下:
1、“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外銷收入—自營出口”(人民幣金額+外幣金額+數量核算),
2、“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外銷收入—進料加工”(人民幣金額+外幣金額+數量核算),
3、“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外銷收入—來料加工”(人民幣金額+外幣金額+數量核算),
4、“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外銷收入—間接出口”(人民幣金額+外幣金額+數量核算),
5、“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內銷收入”(人民幣金額+數量核算)
主營業務成本的科目設置和主營業務收入的科目設置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