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記賬憑證劃線1,內容完成。
2.序列號(壹個企業的幾個憑證的分數)
3、書寫規範、清晰
4、根據原始憑證(1,幾個類似的匯總表,匯總表)。
5、有原始憑證。
?除了關閉和糾正錯誤。
?* * *有負擔的,保存單位出具分割單。
6、填寫錯誤,發帖前重新編輯,發帖後用紅色更正。
7.空行和空行交叉取消。
會計憑證附件要求會計憑證附件為所附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會計憑證上,並在會計憑證上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編號。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壹條規定,附件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1)可不附原始憑證:結賬的會計憑證;糾正錯誤的會計憑證。(2)如果壹張原始憑證只對應壹張會計憑證: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會計憑證後面。(3)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多張會計憑證,可以采用兩種方式:①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會計憑證上。然後在其他會計憑證上註明該會計憑證與原始憑證的編號,便於查找;(2)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記賬憑證上,再將原始憑證的復印件附在其他記賬憑證上。(4)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所收取的費用需要幾個公司分攤,原始憑證由本公司保管。原始憑證分單附在本單位的有關會計憑證上,發給其他承擔結算費用的單位。原始憑證拆分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的公司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簽字或蓋章、收到憑證的公司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成本分攤等。
會計憑證填制的具體要求是1。除結帳和更正錯誤外,會計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編號。附原始憑證數量的計算壹般以原始憑證的自然數為基礎。會計憑證中與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各項證據,應當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會計憑證附有原始憑證匯總表的,所附原始憑證及原始憑證匯總表中的張數應計入附件中的張數。但是報銷差旅費用的零散票據可以粘貼在壹張紙上作為原始憑證。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多張會計憑證,可以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會計憑證上,在其他會計憑證上註明主會計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壹張原始憑證的復印件。
2.原始憑證所列費用需要兩個以上單位分攤時,保留原始憑證的單位應當將原始憑證出具給其他應當承擔的單位。原始憑證拆分單必須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憑證人員名稱、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收制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等。
3.會計憑證的編號方式有很多種,可以按照現金收付、銀行存款收付和轉賬業務三大類進行編號,也可以按照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支出和轉賬業務五大類進行編號,也可以根據具體內容將轉賬業務分為若幹類。各單位應根據自身業務的復雜程度、人員數量和分工情況,選擇簡單、嚴謹、便於記賬、審計、內部審計的編號方式。無論采用哪種編號方式,都要按月順序編號,即每月從1開始,到月底為止。如果壹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或多張會計憑證,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進行編號。例如,如果會計分錄號需要填寫三張會計憑證。1,可以編成numbersNo。1(1/3),1(2/3),1(3/3)。
4.記賬憑證填制有誤的,應當重新填制。如果發現本年度已登記的會計憑證有錯誤,可以通過紅字沖銷法進行更正。如果會計科目應用沒有錯誤,但是金額錯誤,也可以根據正確數字和錯誤數字的差額,再補壹張調整會計憑證。當發現以前年度的會計憑證有錯誤時,應以藍色填制更正後的會計憑證。
5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會計憑證的機制應符合會計憑證的壹般要求,並應認真審核,保證會計科目的正確使用和數字的準確。印制的機構會計憑證應加蓋編制人、審核人、記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的印章或簽名,以明確責任。
6.經濟業務事項記賬憑證填制完畢後,如有空行,應在金額欄中從最後壹個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至總數上的空行進行核銷。
7.正確進行會計分錄,確保貸款余額。必須根據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會計憑證的借貸金額必須相等,總數必須計算正確。
8.摘要應與原始憑證相壹致,正確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內容,並做到簡明扼要。讀者應能通過摘要了解經濟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判斷會計分錄是否正確,壹般不必翻閱原始憑證或詢問有關人員。
9.現金與銀行存款之間只涉及收入或支付的經濟業務,應以支付業務為主,只填制支付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避免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