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會計分錄
貨物出口並確認收入實現時,根據出口銷售額(FOB價)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
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
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應退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
免抵稅額
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其他應收賬款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出口退稅該怎麽計算?
出口貨物的消費稅應退稅額的計稅依據,按購進出口貨物的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和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確定。
屬於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為已征且未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中抵扣的購進出口貨物金額;屬於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為已征且未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中抵扣的購進出口貨物數量;屬於復合計征消費稅的,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計稅依據分別確定。消費稅應退稅額=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退稅計稅依據×比例稅率+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退稅計稅依據×定額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