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去客戶那裏整理客戶公司的發票、銀行單、工資表等,拿回公司幫客戶公司會計做賬;
2、每月去幫客戶申報稅款,繳納稅款;
3、幫客戶去做稅務變更;
4、幫客戶去稅局做公司註銷;
5、幫客戶去稅局申請各種優惠政策;
6、應對稅局人員的各種檢查工作;
稅務外勤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1、要有很好的溝通能力;
2、到稅務局辦理相關業務;
3、各項需到稅務局辦理的日常業務;
4、“架起企業與稅務局的橋梁”,遇到問題實現有效溝通,降低企業風險;
5、配合各項稅務檢查,防範涉稅風險。
稅務外勤工作就是處理客戶需要在稅務局的各種事情,相當於客戶公司的兼職財務人員。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