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銷售核算和內部銷售部門核算。
2、負責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收賬款憑證的編制、錄入、賬簿登記。
3.負責發票的財務監督、審核和蓋章,並對發貨結算單進行分類保管;認真審核發票,凡收款責任不清、銷售部門不清、手續不完善、數據不準確的,不予蓋章;負責退回票據的核實、登記和統計。
4.負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登記保存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維護稅控設備。
5.負責郵寄增值稅發票;月末,負責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頁資料。
6.負責分銷系統中“發票管理”和“批發收款”的登記。
7.負責應收賬款的統計、查詢、清理、分類、賬齡分析,定期(每月)與銷售部門、業務員、客戶核對應收賬款;按類別登記繳款通知書和增值稅發票,如已開具稅務發票,超過壹個月仍未收到款項,應向科長報告。
8.與銷售部門和銷售人員合作結算貨款並收取貨款;清理壞賬,初步確認壞賬,提出壞賬損失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