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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註冊公司需要什麽條件?

在深圳註冊公司的要求如下:

1.必須單獨設立公司組織,不得與其他中介行業或企業開展聯合業務;

2.公司組織的組織形式壹般應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

3、公司組織機構名稱應規範;

4、有固定的服務場所,該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

5.有電腦、文件櫃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6、負責人具有中專或相當於中專學歷;

7.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註冊資本和相應的營運資金。

註冊公司的方法如下:

1,到市工商局企業登記窗口咨詢,獲取相關登記資料,具體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四)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2.申請名稱預先核準,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以批準的名稱在銀行開立臨時賬戶,股東將其股本轉入該臨時賬戶;

4、向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請驗資的證明;

5.將準備好的註冊材料提交工商局註冊窗口進行受理和初審;

6.在指定時間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並繳納登記費;

7.在報紙上發表聲明。

綜上所述,申請註冊的公司需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向相關部門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材料通過後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