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文化素養;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在職人員可以與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5.具備所要求的專業、技能等條件。
工作條件:
1.教師: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區級以上榮譽稱號者40周歲),學前教育或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以上相應崗位教師工作經歷者為中專),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或義務教育教師資格證。
2.護士:40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有護士培訓合格證,從事護士工作者優先。以上招聘人員戶口必須在寶雞市轄區內,年齡計算時間為2022年7月31。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聘用: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辭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其他招聘和錄用中違紀的;
3.有其他條件不得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