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科目的金額是否為含稅銷售價格的金額,取決於企業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1)壹般納稅人企業會計
1.進貨會計。某商業零售企業購進壹批貨物,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654.38+0萬元,稅額654.38+0.7萬元。購買商品的付款通過銀行進行。該批貨物當月到達驗收倉庫,購銷差價15%,適用增值稅稅率17%。然後:
購買商品付款時:
借:654.38+0萬元用於商品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5,438+0.7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117萬元。
貨物驗收入庫時:
借:65,438+065,438+050,000元庫存商品[65,438+000× (65,438+0+65,438+05%)]
貸款:654.38+0萬元用於購買商品。
商品購銷差額為654.38+0.5萬元(654.38+0.00× 654.38+0.5%)。
2.銷售收入的核算。如企業本月銷售金額為93.6萬元(含向買方收取的銷項稅),收到的貨款已存入銀行。然後:
借方:銀行存款93.6萬元。
貸款:商品銷售收入80萬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6000元。
3.結轉銷售成本和應交稅金。在進行上述會計處理的同時,按不含稅的銷售價格金額結轉商品的銷售成本,並按上期分錄的銷項稅額(含稅銷售價格金額與不含稅銷售價格金額的差額)沖銷“應交稅金”科目。
借:賣貨成本80萬。
貸款:庫存商品80萬。
4.結轉銷售差價。月末結轉購銷差價時,仍按《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和分配。本月已售出商品應攤入銷售差價=本月“商品銷售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差價率。
假設這個問題中沒有期初余額,那麽:
差價率= 15÷1115×100% = 13.04%。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差價金額= 80× 13.04% = 10.43(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商品購銷差額654.38+0.043萬元;
貸款:商品銷售成本654.38+004.3萬元。
5.結轉利潤。將“商品銷售收入”和“商品銷售成本”的余額分別轉入“本年利潤”的貸方和借方。
借:商品銷售收入80萬元。
貸款:今年盈利80萬。
借方:本年利潤69.57萬元(80-10.43)。
貸款:銷貨成本69.57萬元。
6.在資產負債表上顯示出來。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將“庫存商品”科目的借方余額減去“商品購銷差價”科目的貸方余額,再與有關項目合並,填入該表的“存貨”項目。在這種情況下,庫存商品的采購成本為304300元[(115-80)-(15-10.43)]。
2)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核算
如果上例中的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3%),其會計處理如下:
1.
進貨會計。購買商品時:
借:654.38+0萬元用於商品采購。
貸款:銀行存款654.38+0萬元。
貨物驗收入庫時:
借:65,438+065,438+050,000元庫存商品[65,438+065,438+07× (65,438+0+65,438+05%)]
貸款:654.38+0萬元用於購買商品。
商品購銷差額為654.38+0.5萬元(654.38+0.00× 654.38+0.5%)。
2.銷售收入的核算。商品銷售收入= 92.7 ÷ (1+3%) = 90(萬元),應交增值稅= 90× 3% = 2.7(萬元)。
借方:銀行存款92.7萬元。
貸款:商品銷售收入9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7萬元
3.結轉銷售成本:
借:賣貨成本90萬。
貸款:90萬元現貨。
4.結轉銷售差價。差價率= 15÷115×100% = 13.04%。
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差價金額=本月“商品銷售收入”貸方發生額×差價率= 90×13.04% = 11.74(萬元)。
借方:商品購銷差價117400元。
貸:銷貨成本117400元。
5.結轉利潤:
借方:商品銷售收入883000元。
貸款:今年盈利88.3萬元。
借方:本年利潤865,438+0.39萬元。
貸款:商品銷售成本782600元(90-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