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麽區別,只是叫法不同,加名字就是讓別人知道這個人是誰,能區分開,如果不加名字,公司有兩個壹樣的姓,這樣就不知道叫的是誰了。
領導能接受,也有叫姓+副的,比如李副,張副。如果副局長和局長壹個姓,副局長就叫“名字+職務”。如都姓李,副局長名字叫曉明,即稱呼李曉明為曉明局長,而不叫李局長。
職位稱呼:
(1) 用專業技術職務稱呼如“李工程師”、“王教授”、“唐醫師”。對工程師和總工程師還可稱“黃工”、“張總”等。
(2) 用職務稱呼如“於經理”、“田科長”、“周院長”、“汪局長”等。在我國,做官的思想已經根深蒂固地延綿了 ?兩千多年。所以,如果受稱呼者職務較高,可以采用在其職位前加姓氏的方式稱呼,被稱呼者最喜歡這種方式。
(3) 職業尊稱即用其從事的職業當作稱謂,如“劉會計”、“趙大夫”、“李老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