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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設立新疆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協會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註冊會計師的專業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履行“服務、監督、管理、協調”的職能,即為會員服務,監督會員的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依法管理註冊會計師行業,協調行業內外關系,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協會接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以下簡稱財政廳)、民政廳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職責和責任

第五條本協會的主要職責是:

(壹)審批本協會會員的管理,辦理註冊會計師註冊;

(二)貫徹執行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和規則,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組織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資格和執業年度檢查,推進行業誠信建設,提高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

(四)組織實施新疆考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五)組織和推動會員培訓;

(六)組織業務交流,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技術支持;

(七)開展註冊會計師宣傳;

(八)協調行業內外關系,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九)開展與區外和國外會計專業組織的交流;

(十)辦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機關委托或者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成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依法批準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是本協會的團體會員。

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經申請批準,並按規定取得會員資格的,為協會個人會員。個人會員分為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其中,依法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證書的人員為執業會員。

第七條本會個人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學習和培訓活動;

(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相關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四)獲取本局提供的有關資料;

(五)通過本會向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和要求;

(六)監督本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七)監督會費的收支;

(8)申請退出協會。

第八條本會個人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壹)承認公司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遵守本會紀律;

(四)接受本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五)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六)完成規定的後續教育專業學習任務;

(七)自覺維護註冊會計師的職業聲譽,維護會員之間的團結;

(八)承擔協會委托的任務。

第九條本會團體會員享有第七條第(壹)項以外的其他權利,承擔第八條第(六)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會員拒絕履行會員義務的,理事會可以勸其退會或者除名。

第十壹條會員管理辦法,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國內外知名人士,經有關方面推薦,理事會批準,可授予協會榮譽會員稱號。

第四章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三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新疆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壹次,必要時,本協會理事會決定延期或提前召開會議。延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舉、協商和邀請產生。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由上屆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14條社員大會之職權為:

(壹)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選舉協會理事;

(三)討論和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管理辦法;

(六)其他應當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表決才能生效。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應當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並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第十六條理事會理事由會員大會籌備委員會推薦,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每個理事會的任期為五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執業會員占董事的1/2以上。

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壹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七條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職能和權力是:

(壹)提議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二)選舉協會常務理事會成員;

(三)選舉協會領導成員;

(四)通過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領導;

(五)增加或者更換本會理事;

(六)審議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職能部門的設置;

(七)審議理事會常設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

(八)審議理事會常設機構的年度會費收支報告;

(九)其他應當由理事會處理的事項。

第十八條董事會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和執行董事。會長、副會長和執行理事的任期與理事的任期相同。

第19條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董事至少65,438+0/2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執行理事會的決議必須在所有執行董事至少投票1/2後生效。

第二十壹條會長代表協會召集並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監督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第六章常設機構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秘書處,作為理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第二十三條秘書處設秘書長壹人,副秘書長若幹人。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財務部推薦,理事會批準。

秘書長是本協會的法定代表。

第二十四條秘書長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處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由秘書長提出方案,經理事會審議後,報財務部批準。

第七章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設立若幹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理事會有幾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負責處理行業發展中的專業技術問題,對理事會負責。

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的設立、調整、具體職責和工作規則,以及成員的任免,由秘書長提出,理事會批準。

第八章基金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資金來源是:

(壹)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四)協會依法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的終止,由理事會提出,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總部設在烏魯木齊。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本會常設機構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