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納工作,顧名思義,就是付出了就支出,收到了就收入。出納的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和有價證券的進出。具體來說,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相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相關票據的總稱。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收款、保管、記賬,都屬於出納工作。不僅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還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貨幣資金的收付和保管。狹義的出納工作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設置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種工作。
2.出納,廣義上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種出納(出納)。出納(出納)與會計部門專職出納在工作內容、方法、要求、自身素質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處。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各種票據的收入,保證所辦理的貨幣資金和票據的安全完整;他們還必須填寫和審查許多原始文件;他們也是直接和錢打交道的,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務知識,還要有良好的金融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不同的是,他們壹般在經濟活動壹線工作,各種票據和貨幣資金的收入,尤其是貨幣資金的收入,通常由他們轉給專職出納;另外,他們的工作流程是收入、保管、核實、報送,壹般不設專門賬戶進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說出納(出納)是出納(會計)機構的派出人員。他們是各單位出納團隊的壹員,他們的工作是整個出納工作的壹部分。出納業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培訓要從壹個寬廣的角度綜合考慮。狹義的出納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3、出納工作特點,任何工作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工作規律,出納是會計工作的組成部分,具有壹般會計工作的本質屬性,但它是壹個特殊的崗位,壹項特殊的技術,因此,有其特殊的工作特點。主要特點是:
(1)社會性。出納工作負責壹個單位貨幣資金的收付和存放,這些工作的完成是在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環境中進行的,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只要這個單位有經濟活動,就必然要求出納與之發生經濟關系。比如出納要了解國家相關會計政策法規並參加這方面的學習培訓,出納要經常跑銀行。因此,出納工作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2)專業性。出納作為會計工作中的重要崗位,有著特殊的操作技巧和工作規律。憑證怎麽填,日記怎麽記,都很有學問,連保險櫃的使用和管理都很有講究。因此,做好出納工作,壹方面需要壹定的職業教育,另壹方面也需要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掌握其工作要領,熟練使用現代化辦公工具,做壹名合格的出納。
(3)政策。出納工作是壹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其工作的每壹個環節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比如辦理現金收付要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執行,辦理銀行結算業務要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律法規將出納工作納入會計工作,對出納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要求。出納如果不掌握這些政策法規,是做不好出納工作的;不按照這些政策和條例行事違反了財務紀律。
(4)時效性。出納的工作時間性很強,什麽時候發員工工資,什麽時候查銀行對賬單,都有嚴格的時間要求,壹天都不能耽誤。所以出納心裏要有壹個時間表,及時處理好各項工作,保證出納的工作質量。
4.出納工作的職能。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壹般來說,其功能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收付、反映、監督和管理。
(1)收付功能。收銀員最基本的功能是收付功能。企業的經營活動離不開商品價款的收付,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有價證券和金融交易的處理。這些業務往來中的現金、票據、金融證券的收付和處理,以及銀行存款的收付,都要經過出納人員的手。
(2)體現功能。出納人員應當利用統壹的貨幣計量單位,通過其特有的現金和存款日記賬,對自己的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進行詳細的記錄和核算,為經濟管理和投資決策提供完整、系統的經濟信息。因此,反思功能是出納工作的主要功能之壹。
(3)監督功能。出納應監督企業各項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付。
(4)管理功能。出納的另壹個重要職能是管理職能。出納的職責是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管理銀行存款和各種票據,分析研究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為企業的投資決策提供財務信息,甚至直接參與企業的方案評估和投資效益預測分析。5.出納的職責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活動,直接關系到職工、單位乃至國家的經濟利益。如果出了問題,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明確出納人員的職責和權限是做好出納工作的最起碼條件。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會計法規,出納有以下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櫃員應嚴格遵守現金支出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內不允許現金收付;遵守手頭現金限額,並按規定將超出限額的現金及時送交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結月結,每天上班前核對賬面余額和庫存現金。發現問題,要及時檢查;銀行存款賬戶也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果有任何不符點,應立即通知銀行進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時,必須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然後據此編制收付憑證,再根據編制的收付憑證逐筆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並作出平衡。
(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和結購匯制度及相關文件的規定辦理外匯出納業務。外匯出納是壹個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國際經濟交流日益頻繁,外匯出納工作越來越重要。出納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辦理結匯、購匯和付匯;避免國家外匯損失。
(4)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開具空白支票,不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辦理結算。這是出納人員必須遵守的紀律,也是防範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納人員要嚴格使用和管理支票和銀行賬戶,從出納崗位堵塞結算漏洞。
(5)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安全完整。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制。如果有短缺,收銀員有責任賠償。
(6)保管好相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印章和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非常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印章和空白票據丟失給單位帶來經濟損失的情況很多。對此,出納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措施。平時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印章要有人管,交給出納的出納印章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各種票據要收繳註銷。6、出納的權限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會計法規,出納具有以下權利:
(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會計制度,抵制非法收支和欺詐行為。會計法是我國會計工作的根本法,是會計人員必須遵守的重要法律。《會計法》第三章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條對會計人員如何維護財經紀律提出了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為出納行使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納人員要認真學習、理解和執行這些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出納工作的“檢查站”和“前哨”作用,為維護財經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做出貢獻。
(2)參與計劃內固定貨幣資金管理的權利。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是出納在工作中必須遵循的法律法規。這些法規實際上賦予了出納管理貨幣資金的權限。比如,為了加強現金管理,要求各單位的庫存現金必須限制在壹定範圍內,結余部分要按規定送交銀行,為銀行部門利用社會資金進行計劃放貸提供了財務依據。所以出納的工作不是簡單的貨幣資金的收付,也不是瑣碎的點鈔。其工作的意義只有與工作的很多方面聯系起來才能實現。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力。出納工作每天都與貨幣資金打交道,單位所有的貨幣資金都與出納工作密切相關。出納對貨幣資金的來龍去脈和周轉速度了如指掌。因此,對資金的合理安排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提供貨幣資金的使用和周轉情況,也是出納不可推卸的責任。出納人員要摒棄被動工作的觀念,樹立主動參與的意識,把出納工作放在整個會計工作和經濟管理工作的範圍內。這不僅能提升出納自身的職業榮譽感,也能為出納工作開拓新的視野。二、現金差錯問題首先,在收付現金時,要唱對臺戲,這樣不僅可以加深印象,與當事人核對金額,還可以獲得他人的聽覺旁證。對於需要報銷的發票,如果擡頭與公司不符、數字與文字金額不符、發票被塗改、發票上無收款人印章或收款人印章、發票與支票輸入方不符,則不受理發票,並在完成手續後提交審批。報銷單位要先簽字後付款;付款單據要先付款後蓋章;付款憑證應加蓋付款章。如果付款文件由他人接收,應簽署收款人的姓名,而不是收貨人的姓名;代理人不是本單位職工,應註明與被領導人員的關系及其聯系地址。營業外收入和雜項收入應以處理單位的付款單位為依據,收款後發給財務收據。三、銀行賬戶問題首先要註意加強支票、發票、收據的保管。支票領用人應建立登記簿備查,由單位主管財務領導審核簽字,並由領用人簽字。現金支票要在存根上簽名,防止正本和副本金額不壹致。附支票存根時,應逐項寫明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並在備查簿上註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額。支票作廢後,要按順序裝訂在憑證內。空白發票和收據不能隨便外借。對於已經開具但尚未拿出來領取的發票和收據,借款人應開具借條並登記造冊,分清責任,待款項收回後再結清借條。發票和收據在作廢後應退回,然後重新開具。如果銷售發票被退回給康沖,應在退款前由倉庫部門檢查。如果對方丟失了發票和收據,只能根據對方財務部門出具的該筆款項未報銷的證明重新開具單據,並在證明上註明原發票或單據的時間、金額、編號等內容,同時註明“原發票無效”字樣。
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首先要核對憑證、支票存根和附件是否壹致,然後按照支付支票號碼的順序排列,以便核對無誤。摘要欄應註明經辦人、收款人和支票號碼。支票上的印章應立即加蓋,並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支票的個人印鑒只能用於支票的蓋章,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