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租賃或管理而持有;
(2)使用壽命超過1年;
(3)單位價值較高。
(2)固定資產的分類
1.按經濟用途分類,分為經營性固定資產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
2.按使用情況分為在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未使用固定資產。
3.按照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綜合分類,可分為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指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給其他單位的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土地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七大類。
(3)購置時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價、增值稅(實行增值稅轉型試點的企業除外,下同)、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而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資產的其他費用,如場地整理費、裝卸費、運輸費、安裝費、稅金和專業服務費等。
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收到的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應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多項固定資產不以壹筆款項單獨計價的,應當按照每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所占的比例分配總成本,並單獨確定每項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當計入建造該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以投資者確認的價值入賬。
(4)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的更新、擴建,如果該項支出增強了固定資產獲取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改善了固定資產的使用性能,例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大幅提高了產品質量或者大幅降低了產品成本,固定資產的更新、擴建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即按照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資產因改擴建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各項費用,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5)有盈余的固定資產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相同或者類似的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照相同或者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扣除根據資產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失後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相同或類似的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以該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還應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支付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