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保稅區可以開展下列業務:
1.存放進出口貨物和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2.對外貿易,包括國際轉口貿易;
3.國際采購、分銷和配送;
4.國際過境;
5.檢驗和售後服務維護;
6.商品展示;
7.R&D,加工制造業:“加工”功能包括流通中的實質性加工和簡單加工;
8.港口作業;
9.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業務。
綜合保稅區的主要政策是:
保稅物流倉儲和進出口貿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