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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保稅區可以開展哪些業務?

綜合保稅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在港口作業區和與之相連的特定區域內,集港口作業、物流、加工於壹體,具有口岸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所謂保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是指經海關批準,對進口貨物暫不征稅,而以留稅方式監管。

綜合保稅區可以開展下列業務:

1.存放進出口貨物和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2.對外貿易,包括國際轉口貿易;

3.國際采購、分銷和配送;

4.國際過境;

5.檢驗和售後服務維護;

6.商品展示;

7.R&D,加工制造業:“加工”功能包括流通中的實質性加工和簡單加工;

8.港口作業;

9.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業務。

綜合保稅區的主要政策是:

保稅物流倉儲和進出口貿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