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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周轉材料會計分錄怎麽做?

對於周轉材料的銷售,如果是隨同企業生產的商品出售且單獨計價的,可以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如果是不單獨計價的,則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銷售周轉材料會計分錄

1、周轉材料隨同企業商品出售且單獨計價的會計分錄: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

2、周轉材料隨同企業商品出售且不單獨計價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主要指的是能夠多次被企業使用,在逐漸轉移價值的同時仍然保持原有形態的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具體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建造模板等其他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有哪些?

壹般來說,周轉材料可以采用壹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定額攤銷法進行成本攤銷。

1、壹次攤銷法指的是在領用時,將周轉材料的全部價值壹次性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該方法比較適合易腐蝕的周轉材料,比如鐵絲安全網等;

2、分期攤銷法指的是按照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進行分期攤銷,該方法比較適合使用頻率較大的周轉材料,比如腳手架等;

3、分次攤銷法指的是預計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分次分攤,該方法比較適合使用頻率較低的周轉材料,比如預制的周轉材料等;

4、定額攤銷法指的是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的消耗定額進行攤銷,比較適合工程模板等周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