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為維護被審計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利益,對審計工作底稿涉及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並建立健全審計工作底稿保密制度。但因下列兩種情況需要查閱審計工作底稿的,不屬於泄密情況:
(壹)法院、檢察院和國家其他部門依法進行了咨詢,並按規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註冊會計師協會或者其指定的單位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情況進行檢查。
4.查閱審計工作底稿。
因審計工作需要,並經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況下,不同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可以要求查閱審計工作底稿:
(1)被審計單位的後繼會計師事務所。
(2)審計合並會計報表,母公司註冊會計師可以查閱子公司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底稿。
(3)在聯合審計過程中,註冊會計師可以相互查閱審計工作底稿。
(四)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合理的其他情形。
壹般來說,審計檔案的所有權應該屬於註冊會計師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有審計工作底稿的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其他部門或單位的法律檢查時,應給予密切協助,並說明檢查要求和限制條件。當檢查人員要求復制或攜帶審計工作底稿時,註冊會計師應考慮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性質和影響。根據相關檔案法的規定,對審計工作底稿擁有所有權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商業秘密泄露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不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