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有問題,監事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監事首先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的義務,在遵守法律和本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監事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是對公司的法定義務,而不是對個人或部分股東的法定義務。監事作為公司財產的監事,應當為公司的利益管理公司財產,監督公司財產的運營,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實現公司的經濟利益,而不是為個人或部分股東的利益。公司監事的法定職責:檢查公司財務。檢查公司財務,主要通過查閱、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財務會計資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提出罷免建議。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提議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大會。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起法律訴訟。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四條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和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壹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六)接受他人的委托,將與本公司的交易視為己有;(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八)其他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收入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