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總預算明細表、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1.會計憑證
1國庫編發的各類報表及入庫憑證10年。
2各稅務機關匯編和發送的報告10年
3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15年
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傳票。
4.各種完稅憑證和收付憑證15年。
繳款書存根在註銷號碼後保存2年。
5.預算撥款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合計15
包括:撥款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6農牧業稅結算憑證15
2.會計賬簿
7日記賬15
8總賬15
9 .稅收日記賬(總分類賬)和稅收憑證明細賬保存25年。
10明細分類,分類賬或登記簿15
11現金出納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25年。
12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明細賬(卡)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經報廢和清理後,應當保存5年。
3.財務報告
13總預算是永久的
14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10年永久
15年度稅務報告(決算)10永久
16國庫年度報告(決算)10年
17基本建設撥款和貸款年度報告和決算)10年
18財務總預算會計應報三年。
下屬單位提交的保管期限為2年。
19財務總預算月、季報表為5年。
下屬單位提交的保管期限為2年。
20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月度季度報表為5年。
下屬單位提交的保管期限為2年。
21稅務會計報表(含票數)10電報保管1年,報送稅務機關保管3年。
其他類別
22會計轉賬清單15
23會計檔案永久保存存貨
24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