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妳所說,做虛假陳述騙取貸款,可能涉及騙取貸款罪,相應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
刑法修正案(六)
騙取貸款罪如下:第壹百七十五條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致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遭受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審判金融犯罪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2.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在單位犯罪中起決定、批準、教唆、縱容、指揮作用的人,壹般是單位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實施犯罪並在單位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員,既可以是單位的管理人員,也可以是單位的職工,包括被聘用或雇用的人員。需要註意的是,在單位犯罪中,壹般不宜以直接責任人的身份追究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命令參與實施某種犯罪行為的人的刑事責任。對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根據其職務、作用和犯罪情節予以處罰。在壹個案件中,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之間的關系不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在某些案件中,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之間的關系也不是很明顯,所以沒有必要區分主犯和從犯。但在具體情況下,可以區分主犯和從犯,不能區分主犯和從犯。量刑不能在同壹法定刑級和幅度內罪刑相適應的,應當區分主犯和從犯,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