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的申請人,可以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常住人員,可以向深圳戶口所在地的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暫住人員,攜帶深圳市居住證向居住地所在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原件1份);3.有工作單位的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頒發《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交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2011年6月1日以後取得的由電腦自動記錄)。
其中具備免試條件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科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員,除提交上述1、2、3項外,還需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居民的學歷或學位須提供中華人民***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認可證明(復印件1份,原件1份)。
請註意:符合免試條件的申請人到財政部門(寶安影劇院那,就是妳報名的地方)提交申請材料當日,考試成績取得時間和會計類學歷(或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必須同時滿足不超過2年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