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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分錄中如何區分誰是借方,誰是貸方?

首先要明白的是借款的方向。有壹個公式是“有借必有貸,貸必相等”,意思是每壹筆分錄都有借方和貸方,每壹科目兩個方向的借款總額相等。

那麽什麽時候借記,什麽時候貸記呢?這就需要妳知道六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

六個元素中有兩個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資產是資金的去向(因為妳花錢買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資金的來源(借別人的是負債,給自己的是所有者權益)。

收入-費用=利潤,這個很好理解,就不解釋了。

訣竅是這樣的。妳只需要記住資產的增加是包含在借方的。接下來,我們來推導壹下:

資產增加,為了保證方程成立,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和必然增加,要麽只增加負債,只增加所有者權益,要麽兩者都增加。但此時借款人是資產,所以只剩下出借人,所以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部分計入出借人。

當然,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方向與上面所說的方向相反。

收入的增加或費用的減少會導致利潤的增加。這時妳的資產增加了(因為妳賺了錢),資產的增加計入借方,所以收入的增加、費用的減少、利潤的增加計入貸方。

最後展開壹個等式:期末資產=期初資產+本期增加的資產(減少是復數)=期初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本期利潤=期初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本期收入,期末資產變動+本期費用=期初負債+期初所有者權益+本期收入,左壹記借方,右壹記貸方。

原理講完了,剩下的就是背會計科目了。只要知道會計科目是哪些要素,就知道貸方的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