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就是代別人生產。也就是由原設備制造商(=原設備制造商),也就是代工生產,然後打著其他公司的牌子銷售。所以也叫貼牌。代工在中國是普遍現象,可以理解為代工是國際分工環境下產銷分離的大趨勢。但是相對來說,雖然主機廠避免了銷售很多方面的分心,可以專註於訂單下的生產,但是卻無法分享品牌的價值。所以在國際分工中,實際上是不同的,是委托人的從屬地位。利潤率低,比如富士康勞工門事件,可以理解為代工,被動利潤低,實際上犧牲了大部分底層勞動者的權益。同時,電子產品中OEM現象的比率特別高。比如筆記本著名代工廠商廣達生產的筆記本電腦約占全球筆記本總數的30%(2005年),而廣達沒有自己的筆記本品牌。IT數據公司ISuppli稱,全球售出的筆記本電腦中有86%來自中國(2006年8月的數據)。但主要是以戴爾、惠普等代工的名義生產。附:淺析商標固定過程中的商標侵權編輯日期:2005-12-2 9:46:33參考文獻:
/China/Defaul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