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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發本月應承擔的銀行貸款利息是什麽意思?

銀行貸款應計利息是指應由當期承擔,而由後期支付的費用。銀行貸款的利息壹般每季結算壹次。為了正確核算費用和財務成果,企業或個人應在每季度前兩個月計提應付利息,記入當月“財務費用”賬戶,然後在季度末根據銀行轉來的“貸款利息通知單”進行調整。這是壹個完整的季度結算過程。

第壹,每季度只需要預付前兩個月的應付利息,記入當月的“財務費用”賬戶。這兩個月可以說是完全在為第三個月的實際付息做準備。第三個月,也就是季末銀行結算時,妳可以根據銀行轉來的“貸款利息通知單”調整“財務費用”科目。記入當月分錄後,即為最終。

第二,至於實際代扣時間,妳可以在每個月底拿到銀行貸款日累計余額的數據後,立即計算應計利息。妳可以只做當月的分錄。下午或者第二天早上,妳會完成實際的扣繳。我覺得不應該拖。即使通過資金轉賬完成實際代扣,也應盡快完成。有的機構前兩個月不做實際預扣,只生成當月目錄。直到季度末才會發生。

第三,預扣短期貸款利息。首先明白壹個概念,代扣就是應該交,但還沒花。權責發生制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權責發生制要求當期發生的費用,無論是否支付,都應視為當期費用。當期發生的財務費用,無論是否支付,都應作為當期財務費用。作為本期的財務費用,當然要借記財務費用。

第四,利息應支付給銀行,但應歸屬於當期的利息要在未來會計期間支付給銀行,所以應提前計提。無論是否支付,只要是當期利息,都計入財務費用——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