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記賬如下:
1、在賬戶余額表中,將收到的利息計入“銀行存款”中,即將收利息添加到賬戶余額中。
2、增加“利息收入”科目,記錄收利息的情況。
3、將“利息收入”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同時發生,以便準確計算所得稅。
4、將“利息收入”科目中的凈金額計入“本年利潤”科目。
5、將“應交稅金”科目中的凈金額記入“應付稅金科目”。
6、最後,從“應付稅金科目”中減去已繳納的稅金,將余款記入“應收稅金科目”。
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給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發展現狀
央行宣布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壹年期存款和貸款的基準利率均上調0.27個百分點,據已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推算,此次加息將影響利潤總額0.54%。
在已公布年報的上市公司中,214家公司披露有長期借款,總額為915.06億元,按照此次壹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的幅度計算,在假定金額不變的情形下,將增加利息支出2.47億元,占這些公司利潤總額453.63億元的0.54%,增加財務費用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