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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中的借和貸是什麽意思

會計裏的借和貸可以粗略的理解為“增加”和“減少”但根據會計科目的不同,有的時候借和貸表示的增減方向是相反的。

具體如下:

1、資產類科目:借表示增加,貸表示減少。

2、負債類科目:借表示減少,貸表示增加。

3、權益類科目:貸表示增加,借表示減少。

4、損益類科目:貸表示增加,借表示減少。

5、成本類科目:貸表示減少,借表示增加。

擴展資料

會計的借和貸的產生,源於”借貸記賬法“,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

基本要求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壹,在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時,對每項經濟業務,既要記錄壹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又必然要記錄另壹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然等於賬戶貸方的金額,即“借貸必相等”。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第三,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等於記入貸方的金額。

主要原理

任何經濟業務的發生,都會引起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發生相應變動。但無論發生任何經濟業務,它們對資產和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的影響不外乎是以下的幾種類型。即:

1、資產和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金總額增加。對這類經濟業務,壹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類賬戶的借方,另壹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貸方。

2、資產和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金總額減少。對這類經濟業務,壹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類賬戶的貸方,另壹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借方。

3、發生經營收入,壹般會導致資產和收入同時增加,資金總額增加。對這類經濟業務,壹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入資產類賬戶的借方,另壹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收入賬戶的貸方。

4、發生經營費用,壹般會導致資產減少與費用增加,資金總額不變。對這類經濟業務,壹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類賬戶的貸方,另壹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費用賬戶的借方。

5、資產內部項目互相轉化,即兩個項目壹增壹減,資金總額不變。對這類經濟業務,壹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某壹資產賬戶的借方,另壹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另壹資產賬戶的貸方。

6、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壹增壹減,資金總額不變。對這類經濟業務,壹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某壹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賬戶的貸方,另壹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另壹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賬戶的借方。

參考資料:

借貸記賬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