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責任準備的計提與轉銷
為反映企業因提供擔保而承擔的責任,企業應設“未到期責任準備”科目,核算壹年以內的短期責任準備及壹年以上的長期責任準備。
提取時,(按擔保費收入的50%計提)
借:營業費用
貸:未到期責任準備
期末根據重計算的責任準備金額,通過“營業費用”調整“未到期責任準備”的余額。
2、風險準備基金的提取與使用:
因擔保業務是低收益、高風險行業,為確保企業的償付能力,擔保企業應從每年凈利潤中提取風險準備資金作為留存收益,用以彌補由於發生周期較長、後果難以控制的大額代償而導致的重大虧損。
提取時,(按擔保責任余額的1%計提)
借:利潤分配——般風險準備
貸:壹般風險準備
用風險準備金彌補虧損時,
借:壹般風險準備
貸:利潤分配—壹般風險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