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稅率:
A.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適用稅率11%,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3%。
B.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實際增值稅計算繳納。適用稅率分別為7%(市區)、5%(郊區)、1%(農村)。
c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按實際增值稅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的適用率為3%;當地教育附加2%。
D.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千分之壹的稅率;
(二)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讓文書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三)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技術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三;
(四)借款合同,稅率為0.5‰;
(五)記載資金的賬簿,加蓋“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
(6)營業賬冊、權利、證照每張貼五元。
e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高新技術企業為15%)。
F.房產稅:有兩種方式:從價稅(稅率為1.2%)和房租稅(稅率為12%和4%)。
(1)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壹次性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征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稅率為1.2%。其中:自住地下建築按以下方式征稅:(財稅[2005]65438號+081)
a對於工業房地產,以房屋原價的50% ~ 60%作為應稅房地產的原值。
房產稅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b商業及其他用途,以原房價的70% ~ 80%作為原計稅房價。
房產稅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C.對於與地上建築相連的地下建築,如建築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地下部分和地上建築物應視為壹個整體,按地上建築物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2)不動產出租的,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稅率為12%。個人出租住房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財稅[2008]24號)
G.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計算繳納。
h、土地使用稅等地方有自己的規定(請咨詢地稅局)。
建築業是圍繞建築物的設計、施工、裝飾和管理的行業。城市建築是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築不僅僅是供人們停留、休息和娛樂的人工作品,它與我們的經濟、文化和生活有著很大的關系。
21世紀,城市建築以其獨特的方式傳承文化,傳播生活的魅力,不斷滲透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為人們創造了和諧安寧的精神家園。目前全國正處於建設階段,建築業發展如火如荼,遍布全國各地區,建築風格新穎多樣。特別是壹些公共建築,以其獨特的造型和結構,展現了城市獨特的個性和風格,從而成為壹個城市的標誌性建築,形成了該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獨特魅力。建築的發展也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
建築業企業營業稅條例
(1)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營業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取得的退款,已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在納稅人未來營業額中予以退還或扣除。
(二)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營業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在同壹張發票上註明價款和折扣金額的,以折扣後的價款作為營業額;折扣單獨開票的,無論財務如何處理,都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三)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補償收入,並入營業額征收營業稅。
(4)允許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核算方法變更,分期將營業稅預繳款轉為營業收入時,從營業額中扣除。
(5)勞動服務公司接受用人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人單位統壹上交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到勞務公司進行分配或辦理,其營業額為勞務公司向用工單位收取的價款總額減去收取並轉入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
(6)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中使用的電纜、光纜以及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卡瓦、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屬於設備,其價值不計入該項目的應稅營業額。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應稅營業額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清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企業從各種渠道取得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壹)銷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財產轉讓所得;
(四)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壹)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項目的收入;
(二)國家支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和經營收入;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收入;
(四)合格技術轉讓收入;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